9月13日,一辆车牌号为冀T7***8的黄牌工程车驶入衡水北收费站106车道,在岗收费员正常操作后,系统显示该车为“出入口车型不符”,卡内入口为二型客车,于是立即呼叫班长前来查看。
班长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车门座位数是13座,但无法准确判断车长,于是请司机出示行车证进行确认。经查看发现行驶证上标明车长为6490mm。按照规定,座位数13座,但车长超6米的车辆,应按三型客车进行收费。司机表示不理解,声称以往在其他收费站都是按照客二缴费,由此拒绝缴费。于是班长耐心向司机解释了车型划分与认定标准,最终司机对收费政策表示理解与认可,按实际车型足额缴纳了此次通行费。
衡水北收费站持续规范收费流程,保持治逃高压态势,对大车小标、车型不符、U/J转车、最小费额等特情车辆仔细筛查和甄别,有理有据地进行稽核治逃,保障通行费颗粒归仓。(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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