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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安装健康码与身份证绑定系统(二次) 询比公告

2022-04-22   作者:燕赵驿行公司

服务区安装健康码与身份证绑定系统(二次)

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服务区安装健康码与身份证绑定系统(二次),询比人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该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根据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健康码与身份证绑定查验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健康码与身份证绑定查验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提升集团公司所属服务区验码的精准性和通行效率,需在集团公司所属服务区安装健康码与身份证绑定查验系统。

2.2询比范围:对正常运营的68对服务区,按照先主线、后支线的原则,并根据每对服务区的车流、客流实际,分三批推进实施,共需安装4G版设备136台。

2.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询比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询比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询比申请人,不得参加询比申请。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申请。

3.4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申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申请。

3.6询比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4月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询比申请。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2年04月22日至 2022年04月26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中旭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85号天海誉天下小区C区综合楼四楼)购买询比文件。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如潜在询比申请人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并购买询比文件的,可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加盖企业公章后发送至邮箱(帐号:hbzxzbdlgs@126.com),并致电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合格,不代表通过评比阶段的资格审查通过),邮寄或通过邮箱发送询比文件。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9日13时30分,询比申请人应当于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询比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中旭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85号天海誉天下小区C区综合楼四楼)。

若询比申请人因疫情原因无法现场递交询比申请文件,可选择邮寄方式,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寄到河北中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85号天海誉天下小区C区综合楼四楼,联系人:李工,电话:17734535114),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邮费自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人不予受理。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申请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询比申请文件,询比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华体网页版(/tzgg/)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询比人、询比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询 比 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西兆通服务区

联 系 人:赵世松

电    话:13784360000


 

代理机构:河北中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85号天海誉天下小区C区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734535114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询比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注:1、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询比申请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其询比申请无效;

2、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3、如询比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中选人未如实填报此表,询比人有权解除合同,相关合同价款不予支付,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单位名称:              (盖章)

 

日期: